两会
找点
对于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李有泉委员提出了一揽子建议,其中之一是“按公交月票价对每辆私家车分别收取道路拥堵费和污染空气费,特别是从每户的第二辆车起收费加倍,所收取的费用全部投入发展公交和公共自行车系统。”
李委员建议的拥堵费,显然与通常所指的拥堵费有所差别。通常所指的拥堵费,其对象是那些进入特定区域的汽车,而李委员的拥堵费,则涵盖了所有车辆。我们说燃油税是进步,是因为它比养路费更公平,而且起到了限制汽车上路的作用——上路越多,交税就越多。相对而言,李委员的拥堵费就值得商榷了。
对每辆车都加收费用,确实可以限制汽车数量的增加,从而缓解城市交通。但如果这样的思路可行,大可不必通过收费来限制,像江苏某委员建议的“停止上牌”,就比加收拥堵费管用得多。
以“限制汽车”来缓解交通拥堵,一个很容易走入的误区,就是“限制汽车拥有量”;而正确的思路,则是“限制汽车上路的数量”。面对汽车数量激增,应确立如下三点认识:其一,鼓励私家车,以促进汽车业繁荣并进而拉动经济,而且私家车也是人民品质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二,限制公车,公车越少越好;其三,通过拥堵费、停车费、燃油税等经济杠杆,限制汽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