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饶明勇 记者肖爱萍报道:2月28日18时20分左右,乐江线铅山县鹅湖镇江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和二轮摩托车刮碰的交通事故,致使摩托车上3人一死两伤。
铅山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明2月28日18时许,夏新春(男,1976年2月出生,铅山县武夷山镇篁村村人)驾驶车号为赣E17881的大货车,由弋阳向铅山县永平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乐江线铅山县鹅湖镇江村路段时,与一辆相对驶来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导致摩托车翻车,造成摩托车上乘客叶兰(女,现年21岁,铅山县河口镇金家弄人)当场死亡,驾驶摩托车的蔡传峰(男,1979年2月出生,铅山县鹅湖镇傍罗村蔡家人)和另一名乘客祝李花受伤(女,1989年6月出生,铅山县鹅湖镇双合村人),其中祝李花伤势较重。当时,驾驶员夏新春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有人伤亡,就让同车的赵良军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当地群众拦下。在接受调查时,驾驶员夏新春、赵良军对事故发生时谁驾驶肇事车辆互相推脱,都不承认是自己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为查明事实真相,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通过调看凤来桥头的智能卡口监控录像,发现肇事司机系夏新春。面对清晰的监控图像,夏新春不得不如实供认了肇事事实。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