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改革,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运行、监管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三)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
(四)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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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
一度因中央地方争议搁浅
据《中国经营报》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本应在2009年底出台,但全国不同地区公立医院复杂的权属关系,以及补偿机制不到位等原因,令“方案”不得不向后延期。
实际上,针对公立医院改革,地方卫生厅和中央政府意见并不一致。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地方卫生厅希望中央层面能出台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但中央层面希望地方卫生厅先摸着石头过河。
既然政府补贴始终不能明确,地方政府只有自谋出路,这让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颇为担忧。他曾在博客发文说,一些地方政府医院的公益性将难以得到保证,甚至被迫走上市场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