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徐鸿蕾 毕梦平 记者桂颖辉报道:3月16日上午,家住饶城水南街的丁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今年3月初,他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州区办事处申请了10万元买房贷款后,按照规定该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求他缴纳480元的保险费,但是令丁先生纳闷的是,工作人员提供给他汇款的账号竟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公司业务经理郑继红私人的账户。
丁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万年县人,多年来一直在上饶市区工作,最近他准备在上饶市区购买一套房子。3月9日上午,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州区办事处申请了10万元买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办理10万元的贷款需要向保险公司缴纳480元的保险费,并告诉他汇款的银行账号。然而,当丁先生到银行汇款时却发现,收款方竟是一个私人账户,并且在他将钱汇出后,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开具的相关收据。480元的保险费是按照怎样的费率计算出来的?而收款方为什么是私人账户?这一切让丁先生一头雾水。
对此,3月1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收款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公司业务经理郑继红。郑继红告诉记者,保险费都是汇到她的个人账户上,由于公司的业务繁多,且票据供应不上,所以没能及时给顾客开具相关票据。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公司的张经理,他告诉记者,他认为这种做法是合理的,没有过错。3月17日下午3时左右,带着丁先生的疑虑,记者来到上饶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该协会童秘书长告诉记者,“不管怎么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支公司工作人员让客户把钱汇入私人账号的做法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