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下午,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但是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肇事车辆在撞人后迅速逃离,警方在案发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刹车痕迹,为什么?
顶着这个疑问,乐清警方展开调查,竟在这个看似“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查出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1月20日凌晨,撞人司机白某被乐清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案发现场不见刹车痕迹
1月19日13时53分许,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北白象中队接到报警:104国道北白象镇马路角村的桥面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行人躺在路上,肇事车辆已经逃跑。
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伤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现场勘查中,让交警感到疑惑不解的是,交通事故现场竟然没有留下肇事车辆的刹车痕迹。这就意味着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没有采取制动等紧急措施。
难道肇事司机是酒后驾驶或者肇事车辆刹车失效?
肇事者返回现场自首
一位现场目击者向交警提供了一条线索: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的小型货车,车牌号的数字是20887。
交警部门立即对以20887结尾的相关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对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资料进行排查。
15时许,一辆蓝色小货车停在事故现场附近,车上人员紧紧盯着事故现场的动静。
现场的交警一看车牌,竟然是赣G20887,立即上前对车辆和驾驶员予以控制。
驾驶员承认自己就是交通肇事者,是来投案自首的。
车上坐着两人,驾驶员白某,现年25岁,陕西大荔县人,是乐清市北白象镇开创托运部的驾驶员,另一人正是该托运部的老板吴某。
死者踢了肇事者妻子一脚
在调查过程中,开创托运部的老板吴某表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的厉某曾经在托运部里当过7天的工人。
这让交警部门警觉起来——案发现场没有刹车痕迹,为什么?
随后,刑侦部门也介入了调查。
原来,白某与厉某在同事期间,两人一直合不来,总是为一些琐事争吵。
后来,厉某辞去了托运部的工作。
1月19日中午12时30分许,厉某回到开创托运部,要白某的妻子返还他在托运部工作期间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此,厉某与白妻发生了口角。厉某不仅砸了托运部的门,还踢了白妻一脚。
事后,白某妻子立即打电话给在外面的白某。白某得知后迅速赶了回来,驾驶肇事车辆追赶厉某,准备找厉某“算账”。
正在路上逛的厉某看到白某驾车追来后,迅速跑进附近的小巷子,逃进了事发路段附近的一家企业。白某的车子进不去,便在门口等候。
正当越来越失去耐心的白某准备下车进入该企业找厉某时,厉某正巧从大门口出来。
此时,怒火中烧的白某失去了理智,快速驾车直接撞向厉某,并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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