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王女士51岁,杭州人,在文三西路上有套跃层的房子要出租。2009年12月5日,王女士在网络发布了租房信息,留下自己和老公的电话。她万没想到,一场灾难正等着她。
2009年12月15日下午2点左右,一男子打电话给她说想租房,要先看看房子,王女士同意看房。
20分钟后,王女士把要租房的两名男子带到房间,没想到一男子捂住了王女士的嘴,另外一个还亮出了刀,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相机。
威逼之下,王女士只好脱掉上身的衣服。“咔咔”,王女士被拍了三张半身裸照,之后,两男子抢走王女士包里的500元钱和一只小灵通。
临了,男子大声喝道,“要是敢报警,就把裸照放到网上去!”
由于捆得不是太紧,王女士挣脱后报了警。
12月16日上午,王女士的老公接到了一男子的电话,说要想拿到小灵通和照片,要汇钱。12月17日上午,王女士又接到电话,要汇5万元钱给他们,不然就把她的照片放到网上。
结果,两人还没拿到5万元,就在12月17日晚上被抓获。
经查两人均为河南人,一个褚某,22岁,一个徐某27岁,两人此前都在临安打工,事实上12月15日他们在网吧找了三个女房东的联系方式,并成功抢劫了其中的王女士。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褚某和徐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于昨天将两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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