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建立垃圾研究队伍
“垃圾中有黄金,我国政府却一直忽略它。”我省循环经济研究专家、浙工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鲍健强说,“在国外,垃圾处置是一项意义与效益并存的事业。”
鲍健强曾在日本呆过一段时间。“他们的垃圾分类比我们细多了,每种垃圾都有相应的处置单位。如果按照他们的分类处置,我们这里有很多人发财了。”
以有害垃圾为例。鲍健强说,日光灯管真正危险的部分在灯管,但是灯管两端的金属可以回收再利用。“相应的处置企业,就会在统一处理灯管前,将金属拆除然后回收卖钱。当然,这拆装并不是在普通场所能进行,否则易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政府还应有一支垃圾研究队伍。“不仅研究垃圾种类、处置是否用到极致,还要研究不同时期的垃圾种类变化。任何一个变化,政府的垃圾处置方式,都需随之变化,这样才可以让垃圾利益化、环保化。”
不应有惩罚却应制定标准
垃圾分类,需不需要建立一个惩罚机制呢?孙营军表示,目前没有制定。
鲍健强、陈昆柏也均认为:无须惩罚,但需有标准。
“在日本,我就错将玻璃放入厨房垃圾袋中。结果,回家时看到一张告示,提醒我搞错了。”鲍健强说,一张告示既温情又严肃,令他印象深刻,“比起惩罚效果更好。如果垃圾分类一本正经地搞惩罚,投入的行政成本太高,反而划不来。”
陈昆柏说,垃圾分类是一场环保游戏。“政府和百姓互相依赖。怎么玩?不能板起脸,还是要引导。”
当然,政府在自我监管上需要严格。“垃圾分类搞得成不成功,关键还是在运输与处置,这是政府的职责。每个环节要建立起标准。之前,杭州搞过多次垃圾分类,为什么没成功?我认为,就是运输、处置环节没跟上,伤了老百姓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