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浙江经视、浙江省司法厅基层处共同推出
浙江经视播出时间 每晚9:25
青年时报联手浙江经视、浙江省司法厅基层处,共同推出《给你说法》新闻专栏,打造报台互动多媒体平台,讲述百姓烦心事,共同探讨解决矛盾的对策,和读者、观众一起拍案说法。时报热线:0571-28111111;浙江经视热线:0571-86908690,欢迎来电。
这期的《给你说法》,遇到了一个令人心痛的案例。
事情发生在衢州开化。两个6岁的男孩,在同一个村子长大,在同一个班级读书,机缘巧合的是,两人还有一模一样的名字:于子健。
两个子健亲密无间,情同手足,他们每天一起放学回家,都有说不完的话儿,玩不完的游戏。然而,2009年10月17日发生的一场悲剧,让两个子健从此阴阳相隔。
6岁男孩的“冒险”游戏
那天,两个孩子和往常一样,沿着熟悉的马路朝村里走去。个子高一点、背着天蓝色书包的是大子健;个子矮一点,背着蓝紫色书包的是小子健。
学校离村子不远,两个孩子商量好了,到大子健的姑姑家去“冒险”。
所谓“冒险”,也不知道是哪个孩子最先发明的说法,就是从大子健姑姑家的屋顶,翻越1米多高的围栏,跳到相隔约70公分的邻居家的屋顶上。
大子健姑姑和邻居家的房子,都是三层楼高,屋顶离地面超过10米。由于两家的房子离得很近,靠着屋顶的围栏,探身朝下看去,背后一阵发凉。
这一天的“冒险”中,两个子健都失足摔下了这道“深渊”。
大子健因为伤势过重,未及送到医院就离开了人世。小子健也伤得不轻,头顶破了个大窟窿,满脸都是血,但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久后即痊愈了。
究竟是谁带着谁上了屋顶?
大子健的意外身亡,让父亲于子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这是出事前半个月拍的,6岁零1个月。”于子强抹了抹眼泪,把手机递过来,让记者看看儿子生前的照片。照片里的孩子穿着红色T恤,酷酷地摆出奥特曼的标准姿势。
于子强说,儿子出事那天,自己就在马路对面的铺子里修皮鞋。“我亲眼看着两个孩子一起上了他姑姑家的楼梯,小子健走在前面,是他带着我儿子上去的。”
但是,再次回到事发现场时,小子健一再告诉大人,是大子健带着自己上楼去的,玩“冒险”也是大子健出的主意。
一死一伤,为什么?
“两个一般年纪的男孩,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遭受意外,一个死亡,一个受了不算太重的伤,这是为什么呢?”这是让于子强难以接受的又一个疑问。
于子强告诉记者,他在听说儿子出事以后,立刻朝孩子坠落的地方跑去,“我就看到我儿子被小子健压在身下,两个孩子都一动不动的。”
于子强继续回忆说,他和闻讯赶来的其他人,先是小心翼翼地把小子健抱到一旁,然后才查看儿子的伤势。
“血一直从耳朵流出来,肚子里的东西也被挤出来了。”于子强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我儿子先着地,小子健是摔在我儿子身上,不是这样的话,也许我儿子也能活下来。”
对于子强的这番说法,小子健的父亲于子敬完全不同意。
“儿子在医院醒来以后,跟我们说的完全不是这样。”演播室里,于子敬夫妻对说法团解释说,儿子一再提起,他和大子健摔在相隔半米左右的两个地方。
“他儿子摔在两堵墙中间的地面上,我儿子摔在了墙脚边。”于子敬反复强调说,自己的儿子绝对没有压在大子健的身上,而是一样摔在地上,只是运气好,所以活了下来。“大子健的死,不是我儿子造成的。”
小子健也随着爸爸妈妈一起来到演播室。爸爸说话的时候,他躲在妈妈身后,探出一个小脑袋,妈妈轻轻爱抚着他。
“希望说法团教我怎么打官司”
由于坚持认定自己儿子的死是对方儿子造成的,大子健的爸爸于子强,把小子健的爸爸于子敬、大子健的姑姑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金额合计约20万元。
“我是愿意给他们家一点补偿的,毕竟两家的关系原来就很好,而且他儿子确实不在了。”于子敬说,“但是要赔10万、20万,我肯定不接受,也承受不起。”
“希望说法团帮我想想办法,怎么在法庭上和他们应对,怎么打这场官司。”
见习记者 洪文宇 陆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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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判
两个家庭都有责任
说法团成员之一、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孔聪律师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两个不足7岁的孩子,都是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孔律师说,“发生这样的不幸,两家家长都必须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孔律师解释说,事发当时两个孩子究竟是分别着地,还是小子健压在了大子健身上,现在已经无法求证,所以“孩子一死一伤,是一个共同的事件;两个子健的损失,是一个共同的损失。应该让两个家庭来承担这个共同的损失。”
孔律师还认为,由于小子健幸运地活了下来,而大子健却失去了生命,在承担共同损失时,大子健的家庭已经付出了更多,所以有权利主张让小子健的家庭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则由法院来裁定。
柴燕青
为了孩子,能承担就承担一些
对孔律师的解释,于子敬夫妻无法完全接受。
此时,说法团的另外一位成员、《城市之声》电台女主持人柴燕青的一番话语,却逐渐解开了他的心结。“刚才,小子健站在妈妈身后,妈妈轻轻摸着他的脑袋,但是另外一个子健的妈妈,却再也摸不到儿子的脑袋了。”
“你们家的子健会快快地长大,好好读书,考一所好大学,工作也很有出息,会很孝顺爸爸妈妈……可是……另外一个子健的家人,却永远看不到自己孩子长大的一天。她的妈妈,只有在梦里才能唠叨唠叨儿子,醒来以后,身边却什么也没有了。”
说到这里,柴燕青的声音一度哽咽。而于子敬的妻子,已经泪流满面。小子健依偎在爸爸身边,仰头看着妈妈。
“我给你们的建议是,你们的孩子还在,还有未来。他们家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在能力范围内,能承担一些,就承担一些。”柴燕青继续开导他们说,“家长这么做,不只是为了对方,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你们要让自己的孩子知道,另外一个子健,永远都是自己的最好的朋友。”
面对说法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解,于子敬微微地点了点头。“我现在是都想开了,我会好好处理接下来的事情。”
>>律师说法
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玩闹时发生的意外伤害,应该由其家长来承担责任。
同一起意外事件中的双方,如果对意外的发生均承担责任,那么其中遭受损失较小的一方,理应对遭受损失较大的一方进行赔偿。
赔偿的数额,可由法院根据责任的确定和损失的具体情况来裁决,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亦可上诉。
此外,在这次案件中,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另一当事人,是正确的选择。要相信法律的公正,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说法团语录
家长在面对这样的纠纷时,要把“保护孩子的心灵”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
这两个家庭,两对父子,四个人的名字,前两个子都是一样。两个小孩更是同名、同岁,感情不逊于双胞胎兄弟。
当其中一个孩子因为意外而离开人世,另外一个孩子是第一目击者,自己最要好的小伙伴在自己的身边死去了。作为父母,如何开导自己的孩子,避免其心灵受伤,是首要任务。社会应该为两个孩子的家庭提供主动的、长期的、负责任的心理辅导服务。
而面临赔偿纠纷,父母其实也是在替自己的孩子,尽一份可能永远尽不完的心意。我们希望这样的心意,是出于法律考量的,也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