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7日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四川、陕西、甘肃3个省的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此外72个重点项目和753所学校恢复重建工程中,还有14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现象。
2009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1289个审计组,派出4549人次,对规划总投资2607.72亿元的6960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
其中,审计署直接对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768.50亿元,已完成投资372.88亿元)进行了审计。
审计中发现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据新华社
违规使用(2.3亿元)
72个重点项目
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挪用704.71万元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等。
3省22个重灾县
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
重复申请(2.4亿元)
72个重点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项目和排污管网项目、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5个项目,用灾前已落实资金的项目和设备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
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2个项目,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计208.76万元。
3省22个重灾县
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所属12个县,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多安排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