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尽管,杭州没有像广东、贵州、东北等地区有食用猫狗肉的风俗,但猫狗肉还是会出现在杭州的餐桌上。
我国正酝酿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4月将向相关部门提交。其中,违法食用或销售猫狗肉者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并被拘留15天的提法,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
今年杭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们提出要管理、善待宠物的意见和建议。采访中,委员们也谈到食用猫狗肉。
罗红英等委员们认为,上纲上线在杭州还不成气候,必须通过舆论监督,约束这种行为。仁真旺姆委员则建议,“可以像吃猪肉一样,饲养专门用于食用的犬种。”
委员认为杭州立法尚不成气候
据统计,杭州市区有近5万只家庭宠物犬。
市政协委员沈国民是个爱狗人士,他家里养着5条边境牧羊犬,还为它们搭了小窝。
去年和今年,他的提案都提到了文明养犬。对于食用猫狗肉,他当然反对,但要立法,他认为很难。
“在美国,食用猫狗肉罚得很厉害。我们和国外是有差距的,整个社会舆论要倡导文明养犬,爱护动物。但社会目前还没达成共识,一下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恐怕很难。”
“目前,还谈不上制定法律,但我认为还是要对宠物加以保护,暂时以增强道德意识为好。”罗红英委员同样写了宠物保护的提案。
猫狗肉无检疫,入口需谨慎
有一个问题,罗红英委员一直很担心。“目前,人类所食用的猫狗肉,都不经过检疫,食用的卫生安全存在问题。”
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局副局长吴继先忧心地说,“2009年,杭州市也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定点屠宰,猪、羊、肉鸡鸭制品,都是通过检疫的。但杭州目前在食用猫狗的需求上还没形成规模。既无养殖点,也无统一、规范的销售点。国家也还没有关于猫狗肉食用、检疫的标准,我们要操作很难,也没法律依据。所以,如果猫狗肉的流通,是走‘地下流通’,缺少相关规定制约,就管理不了了。”
她给的建议是,“在规范情况下,在规定的饲养所内,饲养用于食用的肥肉型狗。通过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才可上餐桌。”
■市民观点
市民邢先生说,“感性角度来说,我是赞同禁吃猫狗肉的,情何以堪!但从理性角度来说,我们没有权力限制别人吃猫狗肉。禁止残忍虐杀以供食用,同时可以建立有序的养殖厂,以保证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巡查,发现市场上有出售非指定养殖场出来的猫狗肉,严惩!这样保证了卫生,避免有人毒杀猫狗卖肉,从而保证宠物类猫狗不会被偷猎。”
市民陈先生则不赞同,“我是从农村来的,吃狗肉很正常,就像吃猪肉一样。狗是很普通的动物,要禁的话,其他猪肉、羊肉也要一视同仁。”
市民陆女士观点中立,“制定禁令要有依据,就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得食用一样,要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