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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生苏晓锋 赵焕军 记者姜春报道:4月6日,信州区第二人民医院33岁产妇张小珍,在剖腹产时出现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产男婴幸存。
死者张小珍今年33岁,信州区灵溪镇杨家山人。死者嫂嫂方春仙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张小珍因腰痛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信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做检查。主治医生告诉她,宫口已开三指裂缝,快生了。12点半,主治医生告诉随行的方春仙,由于胎儿位置问题,要剖腹产。13点15分左右,男婴剖腹产出,被护士抱出产房。方春仙告诉记者,当家人看到小孩正感到欣喜之时,却发现护士表情沉重,后被告知产妇子宫大出血,好在危险期已过。之后,张小珍被转送普通病床,当时血压等生命指标正常。过了没多久,护士再次量血压时,却量不出孕妇的血压,后又经主治医生和麻药师测量,张小珍还是没有血压。17点多,在医生的建议下,张小珍转院到市人民医院急救。据方春仙介绍,张小珍到市人民医院后,急救医生称,大出血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保住生命。可经过努力,产妇还是在次日凌晨4点多离开了人世。
据信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王学勤介绍,在整个对张小珍实施剖腹产手术的过程中,医院都是按照医疗程序操作的,环节上没有过错。但是,死者丈夫提供的一份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上写道:抢救过程中存有医疗过错,该过错与产妇张小珍的死亡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据了解,院方已经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