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郑明生究竟是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还有待证实。但我们必须看到,长期以来,精神病人伤人、杀人的案件屡屡出现
不用到现场,仅是看那新闻图片中的血迹斑斑,就已经让人毛发直竖:3月23日上午7时20分许,正逢上学时间,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冲到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截至昨晚10点已有8名孩子死亡。经公安部门初步查实,凶手郑明生原为南平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疑患有精神病。
郑明生究竟是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还有待证实。但我们必须看到,长期以来,精神病人伤人、杀人的案件屡屡出现。别的不说,类似南平惨案以学生为加害目标的恶性事件,近年就有多起,如2004年4月29日,兰州市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窜入一名精神病人,冲进教室用菜刀将15名学生以及两名当地农民砍成重伤;2007年7月20日,广东顺德均安镇一名患间歇性精神病的男子趁幼儿园放学之机,冲进幼儿园手持扳手见人就砸,造成18名孩子及一名老师受伤。很显然,频频发生的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司法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然而直到今天,我国早在1985年就启动的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却依然没有结果。去年5月,最新修改的《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已经发出,而且当时有关部门已经声称将“年内出台”,却不知何故又搁浅到现在。
《精神卫生法》为何千呼万唤难出来?我们不得而知,但南平惨案告诉我们,这项工作绝不能再无限期地耽搁下去了,精神病人尤其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和疏导工作,必须纳入公共治理。长期以来,很多精神病专业救治医院出于种种原因,拒收“武疯子”,致使这些“不定时炸弹”一直都是由其亲属监管,而由于精神病是一种耗费高昂的疾病,其亲属往往由于无力承担而放弃治疗,甚至干脆将其推出门外,任其游荡——这无疑是社会的一大隐患。有鉴于此,出于保障公共安全之需,政府必须统揽并承担起救助部分精神病人的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现在,当8个孩子于清晨陨落,无疑就是这个“必要的时候”了。
从法理上,政府有救助、救治精神病患者的责任;从情理上,这更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我们知道,世界各国均对精神病人病发期间的犯罪予以宽宥,这当然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但与此同时,无辜者因此蒙难却又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而且由于对方是精神病患者,被伤害者常常面临难以追偿的困窘,这都要求政府来做出承担。况且,一些重大传染病患者能够享受政府的免费治疗和监护,同样给社会带来威胁的精神病患者理应也该得到免费治疗。而从经济角度考虑,政府对一些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和救治,也是完全可以承受的。据统计,全国现有精神病人1600余万,其中具有暴力倾向者为1%。~2%。,由此可知“武疯子”全国仅有1.6万到3.2万人。很显然,政府出钱救助区区3万人左右的严重精神病患者,这无论如何都是“小菜一碟”。在当前新医改的大背景下,政府应尽快做出决断。
愿被郑明生伤害的幼童早日康复,愿被其杀害的孩子在天堂不再恐惧。
相关报道详见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