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相对于“答复”来说,也许首先保障公民提问的权利更为重要;如果公民提什么样的问题都要限制,那么“15日内必复”的意义又有多少呢?
昨日有广播连线,问我对余杭区出台“网民提交事项反馈处理机制”的看法,我当场提议做一个小实验:在某博客网站键入余杭区某领导的名字,得到的提示是:“您的文章包含需要屏蔽的内容。”我进而质疑,既然连领导的名字都成为禁区,公众又怎么可能对余杭区这个“反馈处理机制”抱有信心?
余杭区出台的这个“网民提交事项反馈处理机制”,当然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规定对于网友提交事项,15日内必须答复;答复如果不认真,引起网民不满的,将被责令退回。但从相关报道可知,这一处理机制其实只针对“在线访谈”。“在线访谈”由于其时间的不确定性、时间的有限性,其所给予公民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的机会很有限。政府若有吸纳民意的诚意,其实不妨将“反馈处理机制”施行于更广大的网络空间,比如论坛、博客;政府部门也可专门建立网站,或在政府网站与商业网站上设置专门论坛,为公民“提交事项”提供方便。
我更认为所谓“网民提交事项反馈处理机制”不应仅仅是“对于网民提交事项的反馈处理机制”,而应是“网民提交事项的机制”与“反馈处理的机制”的统一体——相对于“答复”来说,也许首先保障公民提问的权利更为重要;如果公民提什么样的问题都要被限制,那么“15日内必复”又有多少意义呢?
我不知道余杭将要出台的“反馈处理机制”对于网民提问有没有限制,以我历来对“在线访谈”的观察,网民提问的权利其实是要听命于主持人的意志的——他只选领导愿意回答的问题给领导回答,至于领导不愿回答的诸多“敏感问题”,就全被“过滤”掉了。
尤不可解者,是领导的名字何以成为禁区。要说是为防止别有用心之徒造谣诽谤,那么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遭遇这种侵害,那么所有公民的名字是不是都应纳入“屏蔽”之列?要说并非为此,那又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让领导免受批评、免受监督吗?但接受公民监督、批评,不是作为政府、作为官员的应有之义吗?我曾经写文章为政府的某项新政叫好,但依然被网络拒绝,只因其中有某位领导的名字——只为了防止“别有用心”,就可以把所有的批评、监督、建议甚至赞扬,全都屏蔽掉,如此蔽目塞听,在保护领导的初衷与成本之间,成不成比例呢?
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其实在当下一些地方,所实行的却是“创造条件,不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将领导名字列为“屏蔽”字眼,正是一个具体的例子。政府若要展现放开网络议政的胸襟,请从去除“屏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