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 近日,天涯论坛一个网帖称,天津一名刚出生患肛闭等疾病的宝宝,亲人对她放弃治疗并送到临终关怀医院,志愿者上门救助,亲人坚持不予治疗。整个过程在网上直播,引起网友极大关注,并展开应否救治的大激辩。
经过10多名志愿者的努力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过问,宝宝的父亲仍态度坚决,坚持让宝宝“安静”地死去。
天涯论坛上这则题为《天津未满月女宝宝即将被饿死——救助进展直播中》的帖子介绍道,女宝宝出生时患有肛门闭锁、多发瘘、肾积水、心脏卵孔未闭等先天缺陷,在医院里接受了13天的治疗。由于病情过于复杂严重,经过全家30余人的讨论后,决定放弃治疗,将宝宝转到一家老年临终关怀医院,没有任何的治疗措施,每日只靠一点点水维生,希望宝宝就这样静静地走掉。
孩子母亲至今仍蒙在鼓里
网帖还提到,宝宝的父亲及其大伯瞒着宝宝的母亲放弃治疗,直到现在,宝宝的母亲仍不知情。一直为此事奔走的社会组织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头到尾,我们都没见过宝宝的母亲出现,一直都是宝宝的爸爸和大伯来跟我们沟通。据他们说,是不想宝宝母亲伤心,所以做出隐瞒的举动。”儿童希望组织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最早披露肛闭宝宝情况的是宝宝的小姨,“宝宝小姨也是对情况不太了解,在网上发帖求助,后来社会力量关注到了,但一直没法跟她联系上。”
医院称尊重父母选择
“我们也劝过家长放弃宝宝的监护权,让慈善机构介入帮忙,但他们不肯。”社会组织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童小姐说:“最后宝宝的爸爸同意把病历给我们去复印,让我拿去给一些著名的专家,看有否好的治疗方案。即便是这样,他也说只是看看,放弃治疗的态度十分坚决。”
记者致电天津南开区华苑雅士道的这家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说,详细情况不方便透露,他们只是受孩子父母委托照顾孩子,同时尊重父母的选择。该工作人员还透露,连日来,媒体和社会也给了他们不少压力,他们也希望事情尽快结束。
“不是没钱治,是怕她一生受苦”
“他们不是没有钱,而是不想治。”昨日下午,社会组织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童小姐在探望完这名肛闭宝宝后,遗憾地告诉记者:“他们家对社会上的帮助也很冷淡,我们想帮什么基本都一概拒绝。”
童小姐表示,他们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宝宝在医院接受治疗的那13天里,已经受了太多太多的苦。每一次的检查和治疗,对宝宝来说都是一次折磨。他们不忍心宝宝再继续这样受苦,认为如果可以安静地走掉,少点痛苦,才是最好的。“他们几乎找遍了全天津的医院,每一家医院都说应该治疗,不肯就这样放弃,最终他们找到了现在这个临终关怀的医院愿意接收宝宝。”第二,即便治疗,也不一定治得好,而且治好以后,还会有各种困难,“他们担心的是,即便治疗成功,将来宝宝在生活上也会有一些不便之处,工作、婚姻、生育多少都会受到影响,将来长大了,这些问题会不会困扰宝宝一辈子,人生陷入困境,受尽歧视。”
童小姐表示,宝宝的父亲很年轻,个人素质也比较高,“外表和谈吐都显得比较有文化的样子,虽然他们不愿意透露家庭情况。”
>>网友分成了两派
支持派 这位父亲很勇敢
网易重庆网友说:我也初为人父,也很理解这位勇敢的父亲!就像他说的那样,他们是有能力给孩子治疗的,但是治疗后呢?孩子将会留下严重的永久后遗症。现在救治了孩子好像是对孩子好是爱孩子。那孩子的将来呢?她将面临无尽的痛苦。希望大家别再骂了,他也很痛苦。换作是我,我也很难抉择!
网易大庆网友说:我是一个脑瘫孩子的父亲,对天津的这位父亲,我真的很佩服。我的孩子今年21岁了,我们死后,孩子谁来管?
谴责派 小生命有生存的权利
网友“张小麦”说:我觉得孩子有最起码的生存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孩子的父母。
网易山东烟台网友说:这样的父母太过分了,有一线希望都要争取,任何人都无法预料将来,就算一个健康的人也不一定将来就一帆风顺,你们有什么权利就这样定了孩子的死罪?每个父母都希望有一个健康的孩子,但命运把这样的孩子给了你们,你们怎么能这么轻言放弃了呢!
■时报连线
孩子长得很漂亮,但目前情况很糟
昨天,记者联系到曾报道过这事的天津《每日新报》记者王子瑞,他说:“上周六,我见过孩子一面,孩子长得很漂亮、秀气,非常可爱。”
孩子的父亲曾对王子瑞说,他不认同一些媒体“抛弃、遗弃”孩子的说法,自己并不是遗弃孩子,并不想孩子死,但也不想让孩子痛苦一辈子。目前国内没有“安乐死”的做法,放弃治疗是家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王子瑞说:“报道出来后,有一位作家表示愿意领养孩子。我把这事告诉了孩子的父亲,但得到的答案是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不是没有钱治疗,而是不想让孩子痛苦,也不可能让任何人带走孩子。”
孩子目前的情况很糟糕,已经不能进食、不能输液,处于脱水状态,情况一天比一天差。“有一个公益组织已经把孩子病历送到北京相关的医院去了,希望能救孩子一命。”王记者说。
>>律师说法
网友可代父母给孩子治病
记者采访了杭州一位姓吕的律师,他肯定地说,孩子父母当然是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的生死。
吕律师说,假如孩子的父亲放弃治疗,导致孩子死亡,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父母对孩子的扶养义务,其中有一项就是治疗疾病的义务。
2007年,杭州就有类似的案例,一位放弃治疗早产儿的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换一个角度讲,在孩子病危时,父母拒绝救治,并且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导致孩子死亡,出现没有监护权的外人,也就是报道中所说的网友,想要救治孩子,而父母作为监护人又不同意,网友甚至可以先将孩子抱往医院治疗,暂时阻断父母的监护权,法律是不会阻止拯救生命的。”吕律师说。
从法律上讲,这种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吕律师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假如,没有监护权的外人这么做,救了孩子的生命,并不会给孩子父母造成什么损害,当然这一行为还要在父母知情的情况下做。
>>专家观点
孩子治好也会有后遗症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黄先玫医生说,从报道中来看,孩子的病可以治,但要花很多钱,需要进行多期手术治疗。根据孩子的情况,手术后虽然可以存活,但不排除会有后遗症。
黄医生说,从人道主义、人权角度上看,只要有一点活下来的可能就应该全力救助,不应该剥夺孩子的生命权。但是,反过来说,孩子如果救活会有很多后遗症,孩子长大后一直被疾病困扰,痛苦一辈子。因此,并不一定救治孩子就一定是对孩子好。“报道里这位孩子的父亲做出这样的选择,的确非常艰难。”黄医生说。
记者又采访了杭州某大学的一位社会学教授,她说,自己曾在临终关怀医院做过义工,她说可以理解这位父亲的做法,“从理性的角度,我尊重他,他很有勇气。”但从道德角度说,这样做又不人道,这就陷入了道德困境,这个选择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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