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杭州房管部门获悉,日前因涉嫌租赁经济适用房被勒令停业整顿的中介公司“我爱我家”,昨天下午已经恢复营业。
事实上,杭州市早就出台相关文件禁止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但是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对此,房管部门表示,经济适用房禁止出租,出租情节严重的,房屋将会被收回。
经济适用房出租问题依然很严重
尽管“我爱我家”因涉嫌经济适用房租赁被停业整顿,但这一事件并未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产生警醒作用。
在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违规操作这些经济适用房出租的房产中介公司,既有一规模较少的,也有规模较大的。房产中介经济人一般采取以个人的名义进行操作,一些房东也见怪不怪,似乎都对禁租令表现出一种漠然的态度。对于房产中介公司,据业内人士透露,出租经适房的信息不会像普通房源信息一样在各个门店公开,但是只要租客需要,基本上每个门店都有这类房源。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某网站挂有四条“长青嘉苑”出租信息。其中2009年12月13日一条信息由科威国际不动产某房产中介发布。该套房子面积78平方米,房租费为1500元/平方米。
根据网上显示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这位杨姓的房产经纪人。“这套房子已经被其他的中介公司出租出去了。”房产经纪人说,自从媒体报道了“我爱我家”被停业整顿一事,现在很多房产中介公司不愿意做,避免风险。
这名房产中介经纪介绍,房产中介公司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一般要收取一个月房租的50%作为中介费,为了避免风险,房产中介经纪人一般不以公司的名义,而是以个人的名义代理出租,租房合同由房东和租房客双方签订,个人收取介绍费为月租费的35%-40%。
记者发现,丁桥兰苑、丁桥景苑、后珠美都雅苑、都市水乡、蓝桥名苑、后珠辰秀嘉园等都能在网上找到出租房源的信息。此外,北景园、东新园、都市水乡、嘉绿苑、三塘新村等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小区也赫然在目。
监管不严纵容经适房出租泛滥
对于“我爱我家”停业整顿事件,某业内资深人士透露,不少房产中介公司都操作过经济适用房出租,“我爱我家”只是被揪出来“杀鸡儆猴”的一个典型。
至于原因,该资深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是大部分经适房的所处位置都比较偏远,所以租金普遍都不高,所以很多租客愿意选择经适房来租。其次,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比较高,很多已经申领到经济适用房却未入住,“这点可能是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申领初期对申请人的审核环节监管不到位的疏漏。其三,监管力度比较松,一些不入住经济适用房的房东很乐意把手中的房源拿出来出租,作为一项收入。
对于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一些房产中介也有自己的解释。据科威不动产有关工作人说:有些小区比较难以界定,比如城西的嘉绿苑、政苑小区,或者三塘不少的小区,都是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或者回迁房多种类型房源组合的。
房管部门:情节严重将被收回房屋
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杭州市政府早在2007年9月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并明确处罚方法:没收出租人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009年8月,杭州市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规定,对查处的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将没收经济适用住房出租人的非法所得,并处以实际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进一步打击违法出租行为。
杭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张璐告表示,其他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及经纪人若在租赁市场违规操作经济适用房出租,一经查实,立即进行整顿。
“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情节严重者将收回房屋。”针对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出租现象,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杭州市政府相应的规定细则没有出台,目前也不能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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